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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

2018-11-15 06:03

来源标题:14类工业产品生产取消审批

北京市质监局11月14日公布,为优化北京市营商环境,北京市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

取消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水工金属结构、港口装卸机械、救生设备、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制冷设备(不含标定容积500L以上大冰箱)、空气压缩机、燃气器具(不含燃气灶和燃气热水器)等产品许可受理、审查、审批工作。同时,防爆电气、标定容积500L以上大冰箱(制冷设备产品冷柜单元中家用冰箱冷柜产品)、燃气器具(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此外,自12月1日起,内燃机、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公路桥梁支座、防伪技术产品4类产品由省级许可审批部门审批发证,12月1日前受理的申请由市场监管总局完成审批发证程序。同时,实施工业产品许可管理的24类产品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改由企业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省级许可部门负责审批的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外,均采取“先证后核”审批方式,并根据申请人意愿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对于期满换证、名称变更等生产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按“先证后核”方式实施审批。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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