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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前行奏华章奋楫扬帆谋新篇——改革开放40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
2018-12-18 04:33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砥砺前行奏华章奋楫扬帆谋新篇

简单罗列几组数据,如今人们的幸福感便不言而喻。

2017年末,北京市就业人员达到1246.8万人,与1978年相比增长1.8倍。2017年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的人数,已经超过6000万。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回首40载光辉历程,北京市就业渠道更加多样,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入,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一项项改革措施正在惠及每一位劳动者。而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更是织牢织密社保安全网,搭建起了首都百姓共享改革发展红利的民生机制。

促进高质量就业筑牢社会“稳定器”

多年来,北京市就业工作不断推进,通过强化政府责任、激发市场活力、发展经济拉动就业增长,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2%以内,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等指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市人力社保系统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扎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坚持精准培训、精准就业、精准扶贫,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今年60岁的李女士回忆起自己当年参加工作时的情形说,“我高中毕业,就听从学校安排插队到了海淀大钟寺五道口小队,从那时开始计算工龄。1978年,大队分配工作,把我分到了永定路燕泰楼饭庄,一干就是十几年。”

让李女士感叹的是,40年前自己毕业工作时是被安排,如今孩子毕业工作时讲求双向选择还要签订劳动合同,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还能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法律保护。

两代人,两种命运,却是时代发展最好的映射。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及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指出:要进行企业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改革,加强劳动纪律,克服吃“大锅饭”现象。这两个纲领性文件推动了本市改革劳动用工制度的重大探索。

1987年,北京市劳动局下达通知,要求在新招工人中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录用新职工时要公开招收、择优录取。北京市率先采取自愿原则和典型引路的方法,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以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目的,分期分批积极稳妥地推进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作为亲历那段岁月的政策制定人和监督执行者,时任市劳动局企业管理处处长的金峰至今记忆犹新,“到1994年底,全市已有近60万职工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 

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通过不断推行和完善,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标志着由固定工制度到劳动合同制度的演变至此正式完成。

从1978年到2018年,改革开放历经40年,用工制度越发完善,大大小小的招聘会遍地开花,极大地避免了人才浪费,最大化发挥人们在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一直保持在90%、85%以上,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在首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

撑起劳动维权“保护伞” 助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今年9月,北京市最低工资上调120元,这已经是本市连续23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从1994年的210元调整为如今的2120元,年均增幅达到10.66%。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同时也带动与之挂钩的失业保险待遇、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等的提升,有力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此外,近年来,本市相继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企业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等配套文件,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事业单位创新激励等改革,有效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和促进城乡居民增收。2018年1—3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426元,同比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让老百姓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实惠,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强化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力度,构建首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市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为目标,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统筹兼顾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从劳动关系工作全过程入手,抓重点、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积极搭建全方位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链条,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016年,在京职工追索劳动报酬可以“一裁终局”。通过提高企业上诉的条件,使职工降低维权成本,从而能够快速维权,尽快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和补偿,避免了经年累月的诉讼过程。全新的调解仲裁工作局面逐步形成,发挥着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作用。近年来,本市调解仲裁工作着力提升案件处理质量,不断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仲裁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2012年至2017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年均受理案件7万余件,案件结案率均达到90%以上,调解率达到40%以上。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十八大以来,全市探索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机制、京津冀劳动保障监察机制以及全市跨区域劳动保障案件流转平台。近年来,本市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和案件查办等多种形式,严格规范用工行为、严厉处罚违法用工,首次实现了拖欠工资案件数、涉及人数和群体性突发案件数“三下降”目标,为首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助力。

织密社保“安全网”提升群众幸福感

康桂香今年65岁,2003年退休时,每月拿到的养老金不足2000元,经过养老金的连续14次上调,如今每月能拿到4200多元。康阿姨退休的15年,正好赶上了北京市养老保险金“15连涨”。现在她每年至少三次旅游,不光国内游,还出国游。

康阿姨幸福的晚年生活,是改革开放以来本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改善民生的一个缩影。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开始,基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本市对社保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养老保险起步最早。

1986年,北京市首先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中实行了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制度。此后数年,建立职工个人缴费制度,逐步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颁布《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市政府183号令),以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核心,形成了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为契机,打破劳动者身份、户籍、地域界限,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实行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新模式。

社会保障,民生之依。为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使他们能够享受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别自1994年和2011年建立养老金调整机制,2018年养老金调整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达到近40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达到770元。

与养老保险改革同步的,是社保领域的综合改革陆续揭开帷幕。1986年10月,本市建立失业保险制度,此后经过1994年和1999年两次政策调整;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本市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起步;2005年本市正式下发《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01年开始,本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这些年来,全市参保人员一起见证了本市社保破茧化蝶的轨迹:通过改革创新,统筹城乡,制度整合,本市构建了“职工+居民”制度体系,基本实现人群全覆盖。职工保险涵盖城乡各类职业人群,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率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社会保障实现了城乡统一。针对农民工,建立了以建筑业建设项目参保的工伤保险制度。

打造人才“强磁场”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

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北京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才。2017年12月,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高精尖产业和本市急需紧缺人才的业绩、能力和贡献,突破原有以学历学位或职称评价引进人才的“一尺量”模式,开辟多元化的人才评价引进渠道,形成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全力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

2018年初,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自1986年职称改革以来,30多年来本市再次启动的职称领域重大改革,涉及全市350多万专业技术人才。此次改革立足于服务人才、服务用人单位和服务北京发展,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完成职称各系列、专业、层级的布局调整任务,建立符合不同人才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在全市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体系。

打造人才聚集强磁场,本市正在付诸更多行动。去年7月,我市大力支持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启动人才共享新模式。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只需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与单位签订协议后即可创新创业,人才在这些创新创业活动中,可以兼职取酬,获得成果转化收益。

而2011年,为促进中关村人才队伍建设,本市开通了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从“爬楼梯”式的逐级晋升转变为“坐电梯”式的一步到位。8年来,通过职称评审“直通车”,616位高端领军人才获得正高级职称,主要分布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以及高端制造等高精尖产业领域。他们有的带领团队回国创新创业,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有的承担了“863”、“973”等国家级重大课题,取得了科技创新的突破性进展;有的是知名高新技术企业创始人或首席技术官,既懂技术也懂市场,在产学研用一体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愿做群众“贴心人” 优化服务惠及民生

改革开放40年以来,北京市人力社保系统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责任,把推动改革和各项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放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为对口扶贫的青海玉树地区的15万名青少年提供全病种、无门槛、30万元总保额的大病医疗保险;在全国率先开启的“大创服务平台+大创板”服务新模式累计服务大学生创业者近5000人次;推动京津冀三地人力社保部门签订《京津冀工伤保险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三地工伤保险工作将实现互认互联互通。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全市人力社保系统不断加强党建引领,以民生部门做好群众“贴心人”的使命担当,不断推进人力社保改革各项事业发展,不断改进政风行风,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逐步精简下放审批事项,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办事证明材料,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着力完善“互联网+人力社保”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应用已覆盖到各个业务领域,力求“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围绕社保基金监管、人事考试安全、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优化管理、健全机制、从严监管,形成环环相扣、立体衔接、更加严密的动态防控链条,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人力社保工作真正做到保障民生、增进人民福祉。

“数读”北京市人力社保工作

01

改革开放之初,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仅有300元左右,2017年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62406元和24240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是1978年的170.8倍和107.8倍。

02

2017年末就业人员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为57.4%,较1978年提高6.5个百分点。劳动者报酬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34.1%提高到2017年的52.7%。

03

2017年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1514.3万人、1569.2万人、1170.2万人、1117.9万人和1035.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人数为213.1万人,享受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分别7.8万人和4.4万人。

04

目前全市集体合同覆盖企业46658户,涉及职工293.9万人。

05

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累计达1000余家,其中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达到600余家,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90余家,街乡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

06

十八大以来,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56.46万户次;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8.59万件,其中查处拖欠工资案件4.18万件,占案件总数的48.66%,共为17.51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5.09亿元;共查处投诉举报案件7.23万件,结案率达到100%。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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