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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

2019-01-18 07:52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坚定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

北京市第15期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 刘晓光

2017年9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正式对外发布,要求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统筹考虑疏解与整治、疏解与提升、疏解与承接、疏解与协调的关系。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首都核心区(以下简称:内城)疏解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因内城老旧平房区房屋历史沿袭时间长、产权关系复杂、居民情况多样,问题依然严峻。近期,通过与东西城相关部门沟通、座谈、深入项目现场了解到有关情况,结合本职工作对北京市内城居住中心疏解整治中存在的问题作初步分析并提出粗浅建议。

内城居住区疏解整治存在一些问题:(一)待疏解人口多,疏解难度大。西城区宣西风貌协调区北地块项目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于2015年3月启动腾退。该项目占地约13公顷,涉及居民2287户,非住宅32处。目前,已腾退居民727户,整体院落108个。居民不愿腾退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北京内城居住区人口密度极高,亲属关系复杂,困难家庭占比较大,对安置补偿期待较高。同时,受家庭内部纠纷等不确定因素影响,疏解工作阻力较大。

(二)实施主体多元,缺乏统一规划。一条街、一个区域的整治,参与主体较多,且不同主体间的想法、规范标准不能兼容,难以形成统一意见。

(三)内城疏解缺少资金、资源的支撑。内城疏解需要耗费大量的财力、物力,且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各区都在减量发展,如何实现承接疏解安置难度很大。

(四)政策制约。实施主体方面,内城房屋用地性质多为住宅,腾退后无法用于经营,资金不能回笼。而直管公房腾退实施主体不是管理单位,腾退后经营成本过高。同时,有些院落由多个产权单位共有,导致房屋更新、改造利用无法实施。有机更新方面,内城老旧居民楼进行有机更新时,为改善居住环境,需从容积率、绿化率、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调整相应规划指标,但与内城的规划控制存在矛盾。

对策建议:(一)加强统筹规划与协调。一是内城在整治中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要求,结合区位资源制定支撑性产业目录,编制疏解整治专项规划,明确各区域整治后土地如何利用。二是内城建筑风格宜以北京历史文化名城肌理为主,现代化转译为辅,做到“闹中取静”“静中有动”。三是成立统筹协调机构,明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为改造后产业发展预留储备用地和公共活动空间。

(二)综合施策,增强安置地的吸引力。一是设立市级疏解安置平台,统筹协调老城与接纳区资源,并对接纳区在土地和人口政策上予以倾斜。二是制定货币安置、实物安置等个性化的安置政策供居民选择。同时,引导纳入更新部分的居民在区域改造、环境功能提升中发挥自身作用。三是结合“四个中心”及项目规划定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培育集融资、建设及运营为一体的项目实施主体。建议通过培育一体化的项目实施主体,统筹资金平衡以解决疏解过程中财政负担过重的难题。项目实施主体一是要与属地政府共同研究、制定项目疏解整治工作专项规划。二是配合政府制定安置补偿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落实。三是按照政府授权进行房屋腾退和改造提升,集中发展与“四个中心”定位相适宜的产业。同时,对适宜有机更新的项目,规划部门应适度调整规划指标,为项目资金基本平衡、可持续改造更新创造条件。

我们要集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和智慧,扎实工作,久久为功,严格按照“整体保护、人口减量、密度降低”的要求,坚定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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