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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印发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
2019-02-25 15:33 千龙网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北京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提高审批服务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便利化水平,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印发《北京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

 

北京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本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提高审批服务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便利化水平,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以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幸福感为出发点,以更快更好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为导向,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规范审批服务标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为重点,以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突破口,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服务需求。聚焦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从群众和企业需求出发,积极构建透明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体系,努力用最短的时间、最好的服务、最有效的监管把群众和企业的事情办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精准施策、重点突破。结合本市实际,突出重点难点,精准发力、分类施策,不断提高便民利企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力争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有效突破。

坚持创新思维、强化融合。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批服务扁平化、简易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以更高效的监管更好地促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真正转向宽进严管。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群众和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梳理公布市、区和街道(乡镇)“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减少群众和企业现场办理等候时间。与群众生产生活、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事项“网上办”,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区两级事项网上能办;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补填网上流程,已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拒绝群众和企业在实体大厅办理。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

(二)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

围绕企业投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聚焦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重点事项,编制主题办事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探索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应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三)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

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进具备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加大审批部门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力度,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优化审批部门审批处(科)室设置,推进具备条件的审批部门整合审批职能设立审批处(科)室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协同办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在全市推行全程帮办制。建立全市统一联通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大厅,推进市区之间和部门之间协同作战、集成服务、信息共享,推动群众和企业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通过预约、轮休等方式,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具备条件的区可探索实行“5+X”工作日模式。研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试点,探索设立行政审批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四)大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依托市大数据管理平台,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完善政务服务资源共享机制和数据交换共享责任机制,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数据查询功能。健全完善网上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制定电子文件、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电子证照以及二维码扫描、人脸识别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的“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各业务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业务平台系统;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和信任服务体系,确保政务服务“一张网”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持续完善“北京通”政务服务功能,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终端延伸,实现全市政务服务在移动终端“一口进”;进一步拓宽互联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多种服务渠道,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精准化、智能化政务服务。按照“便民利民、应并尽并”原则,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整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服务热线,推动实现全市“一号通”。

(五)创新优化审批服务方式

按照国务院部署,在全市推广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对第一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推进“照后减证”。完善市场监管、税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并在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逐步推广。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推行以“区域规划同评”替代项目逐一评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探索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首席代表和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对接邮政系统,开通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结果寄送服务,拓展便捷化服务渠道,解决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让群众少跑腿。探索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

(六)加快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制订本市第三批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规范管理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对导致垄断的行业政策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清理。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依托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经营行为,加大对其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七)持续深化“减证便民”行动

对本市暂时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研究论证,研究提出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对不能通过制定或修改本市地方性法规予以保留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制定本市第四批取消证明事项目录,编制本市保留证明事项目录(2019年版)。规范明确本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求居(村)委会开具证明事项目录,对基层证明事项清理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八)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结合机构改革,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切实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力量。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机制,持续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处罚信息公开。加快建立新型监管机制,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破解市场监管难题。积极构建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联合奖惩为核心机制的信用监管体系。推进“信易+”工程,实现信用信息在多领域广泛应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的失信惩戒格局。规范执法类行政职权事项的程序、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进一步推动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整合优化基层治理网格,推进“多网”深度融合,提升基层综合监管执法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各区要根据本方案,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

(二)坚持做细做实

要扎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各项工作,防止空喊口号、流于形式。要对不适应实践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适时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为改革创新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支持。要协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着力革除“管卡压”“推绕拖”等“四风”新表现形式。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要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严肃处理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对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的总结推广力度,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将改革宣传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多渠道听取群众和企业意见建议。建立完善群众和企业满意度评价机制,运用营商环境监测、现场和在线评价、统计抽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责任编辑:安勇(QN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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