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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厕所产子遗弃 民政局申请撤销监护资格

2019-03-23 08:01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产子遗弃 民政局申请撤销监护资格

马某在厕所内产子后就地遗弃,被判刑后仍拒不认子,更不承担抚养义务,海淀区民政局认为马某的行为已构成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向法院申请撤销马某的监护人资格。海淀法院于前天受理了此案。

2017年4月,一名清洁工人在海淀区某停车场厕所打扫卫生时,发现女厕所一个坑位里有一名男婴,遂报警。警察到场后立即将男婴送往医院,男婴被诊断患有支气管炎等多种疾病。公安机关通过对案发现场血迹和现场院内所有女性血样采集并进行DNA对比后,认定马某为弃婴的生物学母亲,也是遗弃男婴的犯罪嫌疑人。但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马某声称自己未曾怀孕,拒不承认产子并遗弃一事。

公安机关认为马某涉嫌构成遗弃罪,遂将案件移交至海淀检察院。检方依法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

海淀区民政局认为,马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为最大限度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海淀区民政局向海淀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马某监护人资格并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高健 冯芸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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