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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国标4月15日起实施

2019-04-15 14:13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今起实施

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从今天(15日)起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从今天起,各市场主体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市民须注意辨识购买符合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新国标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对电动自行车的长度、宽度以及整车重量、电池、电机功率等多项指标做出了规定,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

根据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且不得改装,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与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相比,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且要求在车架本体不可分隔的醒目部位表面,永久性标上每辆车唯一性整车编码(15位数字)。

自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新国标的实施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超标车”的生产、销售,保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市民购置符合新国标要求且取得CCC认证证书的车辆,如购买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有权要求商家退货或更换,同时鼓励市民向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投诉咨询。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本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对新标准实施前已备案产品目录,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行业协会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标准要求或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按规定予以取消。

据悉,在去年进行的全市整治工作中,原工商部门已提醒经营者主动采取措施,对违规电动车及时下架、退货。经销商对于无法提供合格质量检测报告的车型不要进货、销售。全市大部分企业已经按照要求对违规电动车进行了下架、清退。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对仍在违规销售电动车的商户,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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