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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式公布26个机构新"三定"方案

2019-04-16 04:55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北京正式公布26个机构新“三定”方案

继2018年11月北京市机构改革部门纷纷挂牌后,4月15日北京市编办正式公布北京26家新机构的“三定”方案。其中既包括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新增职能的机构,又包括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全新组建的机构,还包括市教委等原有职能有所调整的机构。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这些部门在内设机构、职能定位、管理领域方面都有了更为清晰的轮廓和安排。

内设机构精简

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

综观新的“三定”方案,“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这一改革原则贯穿始终。例如新成立的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立18个内设机构,原北京市旅游委共有17个内设机构,原北京市文化局有11个内设机构。经过整合,原来两个委办局的28个处室,直接精简为18个处室。根据新的“三定”方案,人社局只保留25个内设机构,在原有30个内设机构的基础上再压缩5个,随着职能调整变化,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考试录用处都不再设置。

北京市教委则将办公室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两套班子合为一个内设机构,称为“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同时,将原发展规划处和功能疏解工作处合并为 “发展规划处(功能疏解工作处)”。由此可见,机构合并精简了,但一个部门负责的事项却增多了。

职能更加明确

对“交叉”职责一一分工

此次新机构的“三定”方案,各部门都明确列出一项“职责分工”,旨在防止重复管理和管理空白导致的“推诿扯皮”。例如作为北京市主要卫生行政部门,市卫健委的职能包括人口、老龄、传染病总体防治等内容,与诸多委办局都有交叉职能,在这次的“三定”方案中800多字的篇幅,明确职责分工,包括与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北京海关、市医保局、市药监局等有关职责的分工都更加明晰具体。具体来说,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面,如果市卫健委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结果,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职责是“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此外,市市场监管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也应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

又如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 北京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而市药监局则负责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管理格局更大

体现超大城市系统治理模式

通过梳理各个部门新的“三定”方案,还能看到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的管理权限更广了,“大市场监管”格局、“山水林田湖草”等大城市系统治理模式,通过新的“三定”,均将一一落地。

如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后,将行使五部分职责,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以及市商务委员会的有关反垄断职责等。此次新的“三定”方案,将市场监管的主要职责细化成了十七大项,涉及本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反垄断统一执法等多个方面。

北京市卫健委则将老龄委的相关职能以及职业病、医改政策等职能一并纳入,进行系统化管理。新的职能中,增加“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本市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等。此外,市卫健委的内设机构中,也新增“老龄健康处”,组织统一拟订并协调推进北京市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记者观察

衣食住行覆盖广 新增机构重民生

交通治理、人口调控、教育、食品安全、旅游出行等领域均有新的管理机构对应

在首批正式公布的新机构三定方案中,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很多新增处室的职能都很“实”,体现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民生思路,很多部门职能都是针对当下城市治理的薄弱环节以及老百姓的“民生痛点”而设置。

交通治理

缓堵处变为绿色交通发展处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目前,北京市交通委多个处室进行了变更。比如缓堵处变更为绿色交通发展处。此前交通委缓堵处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出行以及静态交通服务等七个方面工作,主要负责交通缓堵。每年缓堵处会介绍一年以来的北京市重要缓堵项目和重要区域的交通治理问题。在每年最拥堵的九月,缓堵处会进行拥堵预警,并提示市民通过公共交通出行。而变更后的绿色交通发展处(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推进整个交通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同时对小客车数量调控进行管理。

2019年初,北京市交通委介绍,2019年北京交通绿色出行比例预计将达到74%,通过交通建设、管理等多种方式引导市民绿色出行。1月30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办发布消息称,2019年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为10万个。从上述不难看出, “缓堵处”变为“绿色交通发展处”,不仅提法上从“生硬”变“生动”,而且工作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一系列顺应现代化超大城市治理需要的变化。

人口调控

“计划生育”处室从市卫健委机构中消失

人口调控是城市治理的首要含义之一,从“计划生育”相关处室到“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机构改革后北京市卫健委更突出了“人口”和“家庭”。随着职能的变化,“计划生育”从市卫健委的内设处室中消失了。在原来的内设机构介绍中,“计划生育”一词在14个职能处室中出现了47次,贯穿“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综合监督处”、“信息统计处”等。

而在这次新公布的市卫健委内设机构里,上述处室中的职能介绍都删除了“计划生育”。同时,原本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均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职能是承担北京市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北京市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和落实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校外培训

终于有专职处室管了

教育无疑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校外培训机构更是令各界高度聚焦的地带,减负、超范围授课、各类杯赛……这些社会热点话题无一不和校外培训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此番市教委在机构改革中,将民办高等教育处更名为民办教育处。更名后的民办教育处较原来的民办高等教育处在职能上新增了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等工作。校外培训机构从此明确了专职的管理部室。

此外,北京市教委在新机构设置上还增加了督政处和督学处,负责对区教育发展水平综合督导、负责对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项督导。

食品监管

涉食处室增添“安全”二字

北青报记者梳理最新公布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配置后发现,职能整合后,关系民生的食品安全被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与食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处室名称中全都加入了“安全”二字。

在已经公布的30个内设机构中,和食品有关的处室有7个,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处(市食安委办秘书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处、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以及应急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这些处室职能整合后覆盖了本市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

处室分工描述十分详细具体,让人一目了然。如: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要分析掌握本市食品贸易商、食杂店、商场超市、便利店等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形势,还要组织开展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食品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处要分析掌握本市依托集中交易市场、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食品经营场所以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领域的食品安全形势等。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将管理的触角具象到了本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他们将负责该领域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等。

旅游文化

“出一趟国,办两件事”

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新成立部门,旅游和文化职能并非简单的一加一,而是由此产生了一些新的功能,因此文旅局新增了科技教育处、宣传处和资源开发处。据文旅局相关人士透露,资源开发处将承担原旅游委旅游消费促进处的全部职能、产业处的部分职能,比如红色旅游,综合处的部分功能,如全域旅游,以及文化创意和文化产品的创新等功能,“这个处室可以说是文旅融合最突出的一个处室,文化和旅游的职能都得到了充分体现。”

据了解,文旅局职能整合后,实现了资源的有效利用,如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就将原来的中外文化交流及境外旅游资源推介的功能整合在了一起,实现了“出一趟国,办两件事”,是对外交流资源的有效整合。

其他亮点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

增设多个督查处室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原来包括21个内设机构,改革后达到24个内设机构,原来有五个秘书处,改革后新增一个秘书处,信息处变为信息一处和信息二处,原有的行政办公室、基建房管处、市政府接待办,不再设置。督查方面,原来只有市政府督查室,改革后设置决策督查处、专项督查一处、专项督查二处,这三个处对外都可以市政府督查室名义开展工作。

北京市水务局

设立海绵城市工作处

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市水务局的三定方案中发现,除了新增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处之外,还新设了海绵城市工作处(雨水管理处)。

海绵城市工作处的职能表述为负责研究拟订本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规划、计划、政策、建议。制定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统筹推进海绵工程建设。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考核评价工作。编制城镇雨水收集利用、内涝防治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同时,单独设立了地下水管理处。该处的职能是负责本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设“公平竞争处”规范直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公平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本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授权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和案件调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北京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划入商标管理职能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市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在原来管理专利的基础上,新增了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因此该局各处室都新增了这两方面的职责。

此次有关商标的管理从原市工商局划到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原来涉及三个部门,管起来较为复杂,此次全部划到了市知识产权局。因此,市知识产权局新增了规范本市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林艳 张小妹 武文娟 赵婷婷 李天际 王薇 解丽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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