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北京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200元 5月起失业保险金每档上调170元

2019-05-10 07:04

来源标题: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200元

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要求,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从7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120元调整到2200元,增加8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每小时24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每小时56元。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考虑到201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2019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170元。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3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60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87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5元。此项调整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王天淇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  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必究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全国)B2-2010003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北京)京B1.B2-2007003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18136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284号  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京ICP备10003822号-1  京ICP证000032号

京ICP证000032号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无障碍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