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应完成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培训。昨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解读》,要求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支撑,例如,可通过家庭医生签约APP、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微信、智能语音提醒等手段与管理对象开展信息互动,做好健康监测和随访服务。
文件要求,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发热患者的发现、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做好预检分诊和门诊登记。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患者,必须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按照疾病登记的规范要求进行全面完整信息登记,并立即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院。信息登记完成后要按时上报。
各地要在1月30日前通过各种形式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的培训,加快提高基层防控能力。
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协助追踪、督促来自疫情发生地区武汉市的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可依托社区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加强精准管理和服务,重点对辖区内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人群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支撑,加强区域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开展咨询和分时分类预约筛查,疏解门诊流量,防止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