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疫情期间劳动仲裁可延期

2020-01-31 15:08

来源标题:疫情期间劳动仲裁可延期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昨晚发布公告,疫情期间,仲裁审理活动可延期。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仲裁审理活动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拟于近期到该委递交答辩书、证据的,建议尽量改用邮寄方式办理。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该委将优先以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仲裁文书。

责任编辑:冯翀作者:代丽丽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  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必究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全国)B2-2010003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北京)京B1.B2-2007003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18136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284号  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京ICP备10003822号-1  京ICP证000032号

京ICP证000032号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无障碍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