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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疫情重点地区出行史,还多次出入公共场所 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2020-02-20 05:24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隐瞒疫情重点地区出行史,还多次出入公共场所 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昨天(19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疾控中心通报了房山区一确诊病例,以及相关人员隐瞒疫情重点地区出行史的有关情况。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介绍,隐瞒疫情相关情况的常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潘绪宏介绍,根据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线索,北京警方迅速开展工作。经查,今年1月23日,常某(男,41岁,长期在武汉生活工作)及其妻儿,从武汉驾车至长沙,后搭乘飞机抵京,与其母亲、哥哥共同居住在房山某小区。2月7日,常某母亲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常某遂安排其妻儿另行租房居住。2月15日,常某母亲被确诊为新冠肺炎。2月16日,常某及其家人均被送至房山区集中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目前,常某已被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

常某从抵京到其母亲确诊期间,未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要求,向社区及卫生健康部门如实报告从疫情重点地区到京的事实,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在其母亲确诊后,经疾控部门反复核实,其才说出事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常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已侦破涉疫情案件196起,依法查处违法犯罪人员231人,其中寻衅滋事、扰乱秩序、妨害公务等干扰破坏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案件130起,刑事拘留19人、取保候审1人,行政拘留103人、罚款11人、警告1人。潘绪宏表示,为确保社区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切实保护防疫一线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北京警方将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疾控提醒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提醒市民,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者接触过病人的患者,前往医院就诊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医生,这对于正确诊断、及时采取正确的治疗措施极其重要。对疾控流调人员,要如实提供自己的活动史,帮助疾控人员找到感染来源,及时确定可能的密切接触者,减少疾病的传播。从疫情高发区来京返京人员,一定要接受14天医学观察。

涉疫情典型案例

●2月12日15时许,丰台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有人在某小区殴打社区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经查,汤某某(男,28岁)在进入其居住的小区时,未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并将工作人员打伤。犯罪嫌疑人汤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月16日10时许,朝阳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有人在某小区殴打社区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经查,郭某(女,43岁)在进入其居住的小区时,拒绝出示有效出入证件并殴打工作人员。后在民警调查过程中,该人又踢踹民警。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月17日8时许,昌平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有人在某小区故意开车撞人。经查,支某某(男,32岁)驾车欲进入其父母居住小区,因对小区防疫措施不满,遂驾车撞向现场防疫检查站临时帐篷及社区卫生防疫工作人员,致使1名工作人员鼻骨骨折,1名工作人员腿部受伤。犯罪嫌疑人支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 贾晓宏 李祺瑶)

责任编辑:马剑(QZ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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