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境外进京人员集中隔离观察14天 费用需自理

2020-03-16 04:55

原标题:今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集中隔离观察14天

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 定期开展健康监测 隔离人员费用需自理

昨天(15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表示,今天零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费用需自理。

陈蓓表示,境外输入已经成为本市疫情防控的主要风险,境外输入病例已经成为本市新增确诊病例的主体。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的输入和扩散,首都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将采取更加严密有力的措施。

即日起,首都机场全部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进港航班,均停靠首都机场T3D处置专区。实施远端管控、近端筛查、科学处置、责任交接、闭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全部入境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申明卡》填报,实施全员、全项、电子化、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形成全方位、全链条、全闭环的立体防控体系。

本市将全面实施集中隔离措施,最大限度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从3月16日零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健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回国人员更安全、家人更放心。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费用需要自理。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

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李祺瑶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  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必究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全国)B2-2010003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北京)京B1.B2-2007003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18136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284号  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京ICP备10003822号-1  京ICP证000032号

京ICP证000032号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无障碍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