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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草莓”要立标准 单颗不能低于20克

2020-10-20 06:45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昌平草莓”要立标准 单颗不能低于20克

只有符合一定标准的草莓,才能叫“昌平草莓”。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昌平草莓》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标准提出,大果型品种单颗草莓的重量至少要在25克以上,而中小果型品种的单颗草莓重量则要在20克以上;此外,昌平草莓还需要具备香味浓郁、果形端正饱满、带新鲜萼片等一系列的条件才行。

从外观上看,昌平草莓的果实要新鲜洁净,无异味,果肉质地细腻,口感纯正、香味浓郁,无不正常外来水分,带新鲜萼片,具有适于市场或贮藏要求的成熟度。无明显碰压伤,无汁液浸出。畸形果的比例要≤1%。从果形和色泽看,果形要端正、饱满,果面光泽亮丽,瘦果分布均匀,果实硬度较大,耐贮运。果实着色度≥90%。

正在征求意见的标准特别对昌平草莓的单果重量和酸度提出了要求。其中,大果型品种的昌平草莓,单果重≥25克;中小果型品种昌平草莓,单果重≥20克。章姬、金中三姬、燕香等香甜型昌平草莓,按百分比来计算的话,要求总酸量≤1.0;阿尔比、卡玛罗莎等酸甜型昌平草莓,则要求总酸量≤1.3。征求意见工作将一直持续到11月9日。

责任编辑:冯翀(QZ0019)作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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