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版颁布在即,“老城保护”成为委员们的热议话题。委员们怀揣着精心准备的提案和建议,为保护北京历史文化遗产这张“金名片”凝聚智慧。建议以城市复兴的思想引领北京的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建立城市更新的系统化制度体系,推动老城焕发新生。
在无党派界别的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吴晨的案头上,堆放着不少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资料、图片。《条例》修订版的即将颁布,让他对老城的进一步保护充满信心。
“《条例》的修订是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规、核心区控规的重要举措。”吴晨说,新版北京城市总规、核心区控规均提出“推动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核心区控规提到,“严格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坚持‘保’字当头,以更加积极的态度、科学的手段实施老城整体保护,精心保护好这张中华文明的金名片。”
吴晨认为,在北京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过程中,应秉持“积极保护、整体创造、全面复兴”的理念。“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营造更好的城市,城市复兴则是以全面、融合的观点和行动为导向来解决城市问题。”他建议,以城市复兴的思想引领北京的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实现首都北京的全面复兴与可持续发展。
同样关注“老城保护”还有民进北京市委界别。他们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文化活化利用水平、风貌塑造政策体系等具体问题建言资政。
“近年来,在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特别是即将颁布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将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市政协副秘书长、民进北京市委副主委李昕说,在民主监督过程中,民进北京市委发现,尚缺乏全方位、综合性、系统化城市更新制度体系,例如目前已出台的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类型以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为主,缺乏综合性、纲领性的法律规章。
为此,民进北京市委建议,可借鉴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城市更新制度建设相关经验,在市级层面出台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核心文件,围绕城市更新实施过程各个环节制定一系列配套支撑文件。同时,进一步提升老城保护及活化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特色风貌塑造政策体系,推动老城复兴焕发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