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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迎来首修
2021-03-09 05:42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迎来首修

施行三十多年后,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两部法律迎来首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这两部法律的修正草案进行审议,代表们报以极大关注,纷纷提出真知灼见。

韩永进代表

从实践中获取生机活力 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我完全赞同这两部修正草案。”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图书馆理事会理事长韩永进在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时谈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这两部法律对保障全国人大这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韩永进说。

“我认为这两部修正草案体现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总结了实践中的经验,更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能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韩永进说,他有两方面体会尤为深切,一是这次修改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全国人大的政治建设;二是充分体现了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韩永进谈到,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第37条增加了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我作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几年来先后参加了传染病防治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执法检查。这些履职实践,使我深切体会到这两部修正草案确实将一些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做法通过法律制度固定下来,持续从实践中获取生机活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何福胜代表

全国人大组织法、议事规则修改 必要且意义重大

“我认为,组织法和议事规则这两部法律的修改很有必要,也非常有意义。”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语言教学中心教授何福胜说。

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人民代表“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何福胜认为,这些修改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民主”的重要要求,也体现了全国人大的性质。修改法律的过程,正是一个全过程民主的体现。

完善专门委员会职责,也是这次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何福胜说,各专门委员会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草案,承担常委会专题询问有关工作,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有关具体工作,听取“一府一委两院”专题汇报,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和有关督办工作等。“这非常重要,因为专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都有很好的经验,我作为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也要发挥好自己的作用。”何福胜说。

此外,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中,加强了会议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包括大会秘书处可以组织代表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代表团可以组织本代表团代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大会全体会议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进行公开报道等。何福胜认为,这可以进一步增强会议的公开性、透明性,能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意义非常重大。

责任编辑:詹雨泉(QZ0018)作者:叶晓彦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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