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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11月起上路将被处罚,市民可“以旧换新”

2021-07-26 11:38 新京报

来源标题: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11月起上路将被处罚,市民可“以旧换新”

今年10月底,北京市为期三年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政策就将到期。届时,两百多万辆“超标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市民如何合理处置自己的车辆?如何避免废旧电池乱扔带来的环境危害?

7月26日上午,北京市发布了“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市民可以将“超标车”在相关销售网点进行“以旧换新”。此外,从今年11月起,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将受到处罚。

3年过渡期将于今年10月31日结束

据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介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为确保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了“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推动超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合规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北京市既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作用,以车辆“以旧换新”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引导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为后续开展路面执法提供有利条件,防止过渡期后出现大量超标车辆违规上路或废弃车辆占用公共空间。

记者注意到,方案要求,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让广大车主周知相关政策规定、时间节点,围绕淘汰车辆回收开展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置渠道,引导经销商和车主按正规渠道和方法处置废旧电池。

有序开展车辆置换

那么多的超标电动车将往何处去,是公众关心的首要问题。为此,方案明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负责,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销商、门店,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方式开展车辆置换。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围绕车辆置换模式、折价回购政策等方面开展宣传,调动经销商和车主开展以旧换新的积极性,及时置换车辆。

同时,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完善预约登记制度,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逐步推行带牌销售等方式,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

此外,为了促进外卖、快递、房地产中介机构等重点行业加快置换合规车辆,方案还明确提出,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引导重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房地产中介机构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从业人员采购合规车型,加快车辆更新置换。

完善车辆回收机制

方案还提出了要完善车辆回收机制,将在年底前完成。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统筹再生资源、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合理设置回收网点,筛选有意愿、有资质的企业名单推送到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并对外公示,确保信息对称、渠道通畅。

各区政府加强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各基层单位按要求、按标准开展淘汰车辆回收,重点是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不进行置换的淘汰报废旧车。

在拆解报废方面,方案也进行了规定。其中,市商务局负责,动员、协调车辆拆解厂家利用现有技术和设备设施,定期对执法查扣车辆进行分类和无害化拆解处理。各区政府负责,对属地集中清理的“僵尸车”运送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车辆拆解厂进行报废拆解。

此外,还要求加强处置进度监控。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组织以旧换新企业、经销商、门店建立置换工作台账,签订自律承诺书,及时掌握车辆置换信息。

过渡期后仍上路行驶将依法扣留、处罚

为了保证实施效果,方案提出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各区政府加强置换旧车乱堆乱放行为执法,严格行政处罚。

此外,各区政府组织街道、社区可采取“以物换物”形式,发放一定奖品换取居民意图弃置的旧车,从源头上减少“僵尸车”产生。各区政府按照首都环境建设有关要求,加强检查和执法,按规定时间公示后及时清理“僵尸车”。各区政府建立“僵尸车”清理应急预案,避免淘汰车辆大量堆积影响市容环境。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作者:裴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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