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视频|坚持必要性原则 北京拟明确公共场所应设置使用外语标识

2021-09-24 08:25

来源标题:坚持必要性原则 北京拟明确公共场所应设置使用外语标识

23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北京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草案)》提交审议。《条例(草案)》提出,本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外语咨询窗口等;逐步推进预约挂号统一平台建设 发布外语导医信息;公共场所标识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服务用字,不得单独使用外语,在民用机场、火车站、城市公共交通站和应急避难场所等重要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当同时设置、使用外语标识。(记者 陈星 朱虎 宋恒宇)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  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必究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全国)B2-2010003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北京)京B1.B2-2007003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18136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284号  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京ICP备10003822号-1  京ICP证000032号

京ICP证000032号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无障碍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