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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10月1日实施 “不良情绪”在社区就能解决

2021-09-28 15:59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10月1日实施 “不良情绪”在社区就能解决

本报讯(记者王琪鹏)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未来,这些心理问题有望在社区得到解决。记者今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地方标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该标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将对“不良情绪”展开重点关注。

据了解,该标准由市民政局组织制定,是我国社会心理学领域的第一个地方标准,对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和评价改进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规范。

《规范》明确,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应提供心理学知识宣传与普及、心理指导与辅导等服务,开展社会心态监测分析与预警。在人员要求方面,提出每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至少要有两名社会心理指导人员,并可根据服务开展需求招募心理服务志愿者。《规范》提出,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应定期采集资料,动态监测社会心态状况,进行社会心态监测分析与预警并形成报告。规范还提出,心理指导与辅导服务应重点关注不良情绪与行为的服务对象,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心理状态评估等服务。当服务对象的情况超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范畴,要及时转介到医疗机构。

据悉,北京已连续3年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此前,由于尚无社会心理服务的相关标准,在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时难免存在标准不一、质量不齐的现象。

截至今年8月,全市已建成141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为近4360个社区村和辖区单位提供社会心理服务。到今年年底,全市将有超过230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开展服务,实现社会心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街乡镇。预计“十四五”期末,全市将建成500个以上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实现街乡镇全覆盖。

责任编辑:刘阳(QE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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