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中的经济问题:
“目前社区‘老人餐桌’出现不是吃不好,便是价太贵的极端现象。建议‘老人餐桌’不要太商业化。其次,乡村老人提取养老金不便,是否增设‘移动信用站’定时为老人发放养老金,减少老人‘走远路’。”1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小组会,审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怀柔代表团代表冯福华就居家养老问题发表建议。千龙网记者 王结石摄
“根据周边人经历,我不建议老人去敬老院,一是让老人对子女心寒,其次是养老院照顾不周。应建立养老金‘差异性’补贴机制,60至70岁为一档,70至90岁为第二档,失能的高龄老人为第三档。一、二、三档逐一增加资金补贴,让老人有自己的‘小金库’。”1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小组会,审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怀柔代表团代表张崇国建议养老金“差异性”补贴。千龙网记者 王结石摄
“我的一位前辈,今年已经70多岁了,他和家里的护工定下的协议是工资每年涨百分之十,结果是那个护工尽心尽力地照顾他,原因很简单:老人只要身体好,那么护工的工资就能一直涨下去。”1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小组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朝阳代表团代表刘峰在会上分享了一个居家养老的案例。千龙网记者 张启新摄
“我这主要有三点:首先政府职能在居家养老执行中应该明确划分。特别是组织体系,谁牵头、谁实施,分工明确。其次,居家养老现有的模式是以社区为依托,由社区向居家养老的人口提供服务,社区的特点相对比较分散,每个社区分布不一样,所以需要的资源、对象也不一样,建议在实施前进行统计,减少资源浪费的现象。最后,关于养老资金的使用不当,提出增加资金评估,不要把钱浪费,要把钱花在“刀刃上”。1月24日,北京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小组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平谷代表团代表李玎就居家养老方案的执行发表看法。千龙网记者 王结石摄
“北京城市和郊区老人情况不相同,农村老人不愿住进养老机构,更愿意在家中养老,建议对于在家中养老这一情况政府增加经济补助。”1月24日,北京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小组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平谷代表团代表王振林提出应增加居家养老经济补助。千龙网记者 王结石摄
“希望政府在制定政策、资金投入方面对医养结合有相应的倾斜。”1月24日,北京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小组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丰台代表团代表温瀚英表示,应给予社区服务中心的专业人才引进、晋升、奖励等方面相应的政策支持。千龙网记者 陈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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