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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议题
2018-09-27 06:34

来源标题: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议题

9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等议题。受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伟、张清分别主持全体会议。

上午的全体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了栗战书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和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颖津代表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北京市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终止审议的报告。

下午的分组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就有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充分的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丽娟、闫傲霜、侯君舒,秘书长刘云广出席会议。

副市长杨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列席全体会议。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 高枝 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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