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北京: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将受惩戒

2019-11-24 00:08 新华网

来源标题:北京: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将受惩戒

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李嘉瑞)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已于近日发布并正式推行使用。与2011年的旧版相比,新版示范文本细化了违约责任条款,对违规转租、转借、从事营利活动等行为将进行惩戒。

示范文本中明确,承租人具有违规转让、分租、转租、转借、从事营利活动等行为并拒不改正的,经调查属实后将被记入不良信息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此外,违规家庭基本信息、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等内容也会向社会公布,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承租人将租赁房屋转让、分租、转租、转借他人,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如果承租人及共同承租人连续3个月以上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天,或3次故意拖延或拒绝接受甲方或住房保障部门的入户核查、租户信息登记、日常监督管理,出租人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责任编辑:杨承渊(QN0044)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  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必究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全国)B2-2010003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北京)京B1.B2-2007003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18136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284号  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京ICP备10003822号-1  京ICP证000032号

京ICP证000032号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无障碍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