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景山、通州、海淀区接连通报查获了多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拘留了一批嫌疑人。
警方再次提示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做到不买卖、不燃放、不储存。若发现身边有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请积极向警方举报。
通州区
查获准备进京烟花爆竹高达691公斤,四人被行拘
通州公安分局今天发布消息,警方近期连续查获多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累计查获准备进京的烟花爆竹691公斤。
2022年12月30日20时许,通州公安分局永乐店检查站民警在检查站内对司机张某斌驾驶的一辆黑色货车进行检查时,查获41箱烟花爆竹,共计368公斤。
几小时后,熊某祥和张某兴驾驶装载着30箱烟花爆竹的客车进京,同样被永乐店检查站民警查获,经称重,二人被查获的烟花爆竹共计200公斤。
今年1月4日23时许,港北检查站民警在检查司机单某明所驾驶的车辆时,发现车上装着27箱烟花爆竹,共123公斤。
目前,这四个人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通州公安分局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海淀区
起获520余公斤烟花,行拘三人
1月1日晚,有“海淀网友”向海淀公安分局举报,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报线索后,分局治安支队立即会同曙光派出所打击办案队找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随即对掌握的线索进行排查。当晚23时许,民警在违法人员申某、贾某家中将二人抓获,共起获烟花爆竹10余箱、160余公斤。
据违法行为人供述,民警随即锁定了向其销售烟花爆竹的两名男子。1月2日上午,办案民警先后将销售烟花爆竹的宋某、翟某在其暂住地抓获归案,并在翟某家中清点出违规存放、销售的烟花爆竹共计60余箱、360余公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翟某已被海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申某、贾某、宋某三人均已被海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扣押。
石景山区
当场查缴130公斤烟花爆竹,行拘一人
2022年12月30日18时,石景山公安分局广宁派出所民警赵玉利、王宁接处理一起纠纷警情过程中,沿途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打开汽车后备箱,打算往下搬东西。两位民警放慢车速,发现疑似烟花爆竹,随即上前盘查,第一时间将违法人员控制,并向派出所请求增援警力。在违法人员所驾驶的汽车上,警方当场起获烟花爆竹若干,经清点,主要为烟花、挂鞭、呲花等物品,共计5大类130公斤。
违法人员刘某非常懊悔地称,这些烟花爆竹是准备过年给亲朋好友送礼的,不料刚到石景山区,还没有送出去,就被民警查获了,现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目前,刘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石景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提醒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还容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
春节期间,首都警方将会同相关执法单位,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放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