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向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北京法院充分发挥商事审判保障产权、稳定预期的职能作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取得突破性进展。
何为“突破性”进展?
寇昉介绍,北京法院围绕北京市“两区”建设,制定23项服务保障措施,成立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上线全国首个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平台,五年审结各类商事纠纷726812件,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实施全流程网上办案等35项改革举措,五年来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期限缩短19.6%,首次执行案件用时压缩61.6%,鉴定评估用时压缩88.8%,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中北京法院司法程序质量指数居全球第一。为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设立北京破产法庭,集中管辖破产案件,五年来通过破产重整救活企业46家,引入投资1500多亿元,化解债务5500多亿元,为9万余名职工稳住就业。
“稳定预期是法律和司法的一项重要社会功能,也是一个地方营商环境最为典型的体现。”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会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晗告诉记者,未来,可以将相关案例和实践进一步梳理总结,为法官审判类案形成细致指引,也为市场主体了解具体的规则提供图示,推动营商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北京市人大代表、海淀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王志勇说,五年来,北京法院的营商法治环境取得了长足进步,多项指标高居全国前列,甚至全球前列。以王志勇所在的海淀区人民法院为例,通过构建“双驱动”商事审判机制,商事案件电子送达覆盖率103%;建立巡回审判工作站服务企业,让企业家、劳动者实实在在感受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近年来,由于国际形势的急剧变化和疫情的双重影响,部分企业尤其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着实不小。王志勇认为,法院在工作中应当更加广泛深入听取一线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意见和心声,应根据不同案件特点,着眼企业实际困难,依法多做更加深入细致的工作,“对症下药”,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同时,建议跨部门开展助力工作,与工商、税务、劳动部门开展信息共享,必要时沟通协调,让企业在优质的营商环境中实现大踏步的发展。
北京市人大代表、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鑫表示,未来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通过妥善审理商事案件,高效开展执行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健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依法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同时推行司法服务进企业机制,帮助企业规范经营,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