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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数据产业竞争司法保护白皮书》发布 为市场主体提供示范性竞争准则

2024-04-27 06:59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为市场主体提供示范性竞争准则

数据权益主体复杂多元、数据权属规则有待明晰、数据竞争正当性边界难以界定等问题正在影响和制约着数字经济的发展。4月25日,在2024中关村论坛年会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论坛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了《涉数据产业竞争司法保护白皮书》,为涉数据产业市场主体提供了示范性竞争准则。

白皮书系统介绍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三年来涉数据产业竞争类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并总结了保护数据权益的主要做法。2021年至202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审结涉数据产业反不正当竞争案件339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案件主要涉及互联网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智能制造业等,其中,数据抓取、刷量炒信、流量劫持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白皮书明确表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数据权益的司法态度,并提出在进行涉数据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时,应当考量是否对原告造成竞争性损害、是否损害消费者福利、是否损害竞争秩序、是否有利于技术创新等综合因素,为涉数据产业市场主体提供了示范性竞争准则。

针对涉数据产业竞争司法保护仍面临的挑战,包括数据保护路径有待拓宽,裁判依据有待探索厘清,经营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利益、公平竞争秩序以及数据产业发展等多重价值有待平衡等现状,白皮书提出,应进一步优化涉数据产业不正当竞争司法保护路径,区分场景评价涉数据竞争行为,根据数据技术特点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坚持利益平衡以及明确商业道德标准。就案件所反映的数据治理问题,白皮书建议完善数据合规制度,建立数据资产/产品登记与数据交易登记相结合、场内和场外交易相互支撑的可信登记体系,完善数据应用制度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鱼水介绍说:“本次发布的《涉数据产业竞争司法保护白皮书》是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涉数据竞争司法实践的总结和提炼,也是司法机关保护数据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有益探索。”

责任编辑:张思宇(QX0007)作者:徐慧瑶 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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