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政协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加强交通综合治理和优化升级,构建现代化智能化城市交通网络体系”专题协商议政。今天起,我们将陆续摘登委员大会发言,敬请关注。
强化规划实施的过程管理
推进首都交通高质量发展
许 槟
北京市政协常委,致公党市委常委,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弘都院总规划师
在当前国土空间规划治理体系中,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既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统筹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专项规划,《北京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6年—2035年)》与新版总规修编同步完成,理应系统支撑首都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当前北京交通体系规划和实施过程中,以下方面还有待改进: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需要深化相关专题并对具体项目进行规划建设管控和引导,实施性政策研究有待动态完善;跨层级跨部门的协调推进难度大,常态化协调机制有待尽快健全;城市总体规划的上位要求,需要在详细规划和项目综合实施方案中进行落地实施,精细化建设要求有待及时出台。
为处理好专项规划长期性、整体性与具体项目建设的阶段性、分散性的关系,发挥规划价值引领作用,健全规划协调推进机制,衔接项目建设政策需求,提升规划实施综合效能,研提以下建议:
一、完善体检评估内容,关注项目建设的场景感受。北京在全国首创“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制度,围绕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实施情况,完成了城市“总规”的年度专题体检,也于2022年底首次完成了专项规划的五年评估工作,从市域尺度、总体规划层级,全面总结梳理了规划建设成效,提出了规划实施策略和任务清单。建议进一步完善项目尺度、详细规划层级的规划实施体检评估。聚焦具体地段建设的空间场景,关注人的切身体验感受,结合不同道路交通场站设施特点,补充与出行环境品质相关的“满意度”评估内容,引导项目建设充分落实上位规划的价值理念。
二、强化规划执行合力,健全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在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机构改革转型期,住建部仍牵头负责全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工作。建议借鉴上海等城市的工作办法,延续现有部门职能和工作机制,仍由市规自委牵头对接国家层面的工作部署要求,与市交通委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推动北京工作。面对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首都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道路交通场站和廊道建设等工作,也需要央地部门间的高效沟通。建议充分发挥首规委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小组的职能作用,健全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的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
三、启动重点领域研究,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供给。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后,2019年国家首次颁布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去年底住建部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议深化完善现有专项规划,结合近期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前期工作,尽快推进重点领域的专题研究,争取“深入研究一批、立项开工一批、建成运营一批”。
四、创新出台管理办法,提升规划实施的综合效能。从迈向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规划建设目标出发,落实用地减量发展,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及时出台有助于规划实施的管理办法。比如土地的分层确权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举措,为规范和统筹立体开发建设活动、指导用地的确权登记,目前已开展大量基础研究,建议尽快出台建设用地立体分层设权办法,助力地下静态停车与地面绿地游憩等分层项目的落地建设。自2006年北京“保四争六”轨道建设大发展以来,借鉴国内外经验,总结北京自身实践,已积累大量精细化规划管理研究成果,建议尽快通过建设导则、案例引领和经验推广等方式,推进地下通道和地面出入口设置与周边大型公共设施的有效衔接,助力更多人性化、便利性的项目场景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