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讯 (记者 蔡健雅 陈健男)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新的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成为了当前社会越来越多劳动者的选择,不过相对于传统就业,如何保障灵活就业劳动者的权益就成为了需要注意的问题。2025年北京两会期间,北京市政协委员刘军就提出了一份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提案,他建议,立法机关修订完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制度,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劳动关系等基本概念,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法律依据。
刘军告诉记者,近几年多个部门针对灵活用工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进行了调研和出台措施,比如北京、上海等城市成功促成美团、圆通等平台公司与外卖员、快递员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有的公司还为小哥上了意外伤害保险等利好政策。
刘军表示,据统计,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数已达2亿人。但现行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主要针对传统就业方式设计,还不能很好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刘军认为,由于雇佣关系和劳动者身份出现模糊,新业态劳动者劳动关系属性趋于弱化。
围绕“完善法律短板”,刘军建议,完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加快修订《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解决当前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平衡。
刘军建议在修订现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时增加一个专门章节予以特别规定,增加鉴定该类别人员与相关就业平台或组织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识别条款,据实认定劳动关系标准,以此维护灵活就业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