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昨日发布通告,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统一相关区域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自2月15日起,对东西长安街等本市部分道路机动车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和明确。
通告显示,东长安街、西长安街、建国门内大街、复兴门内大街、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府右街、南长街、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机动车交通管理措施统一调整为:全天准许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面包车和临时行驶号牌车辆)和公共汽车电车通行,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空驶出租车仍需遵守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复兴门桥至建国门桥)7时至20时禁止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