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2025中关村论坛年会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论坛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杜长辉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给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带来的挑战与应对策略进行发言。他认为,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法院裁判时应当坚持促进与规范并重,积极探索适应科技进步的新裁判规则。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给知识产权司法带来了全方位的挑战。”杜长辉表示,开源模型的使用边界、生成物的版权归属等相关问题涵盖多个知识产权和竞争法领域,大量问题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同时,法律与技术的深度融合需要法院准确查明技术事实,积极探索适应科技进步的新裁判规则,主动寻求符合我国技术发展和产业需求的应对策略。
杜长辉分享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具体案件裁判中的实践做法。他指出,法院在裁判时应坚持促进与规范并重,推动技术向上、向善发展。一是妥善处理利益平衡。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不同阶段,采用差异化的保护原则,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在模型预训练阶段,侧重促进数据的取得和使用;在生成传播阶段,更注重权利保护,防止侵权内容的生成和传播。二是促进法律与技术融合。要在查明技术原理的基础上裁判案件,避免简单套用现有法律概念。对于争议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作个案认定,为新技术发展留出探索空间。三是注重与行政管理规范的协调。要充分考虑行政机关颁布的相关规范,发挥司法裁判与行政管理的协同效应,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治理。
杜长辉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既带来机遇,也提出挑战,知识产权法官应积极拥抱技术发展,紧密跟踪技术方向,及时开展前瞻性研究,通过高质量的裁判,为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记者 徐慧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