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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后反告施救同事?法院:违背善良风俗,驳回!

2025-04-01 23:57 北京日报客户端

来源标题:摔伤后反告施救同事?法院:违背善良风俗,驳回!

 

同事摔伤,目击者紧急施救,数月后却因未出庭作证被伤者告上法庭。近日,北京顺义法院通报该案,法院判决认为被告李某助人行为体现了扶危济困的良好风尚,未出庭作证的行为虽有不妥,但并未构成民事侵权。

赖某与李某夫妇都为老板高某打工,住在老板提供的单位宿舍内。2023年9月,赖某在院内洗头时,不慎踩翻污水井盖,坠入井内。李某夫妇及时施救并协助送医。

此后,赖某因伤起诉老板,但李某没有出庭作证。于是,赖某又将李某起诉到法院,认为“因证人拒证导致判决不公、赔偿不足”,李某意图帮助雇主逃避法律责任,要求李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认为,证人作证是法律义务,对于李某未能出庭的行为,法院也提出批评。但是,法律并未规定证人不出庭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未规定这一行为属于侵权。此外,李某没有出庭,也没有实质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法院最终认为,李某不出庭作证的行为虽有不妥,但对赖某来说并未构成民事侵权,判决驳回赖某的诉讼请求。

顺义法院李遂法庭庭长李建介绍,公民出庭作证系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义务。对于证人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知道案件情况下,有义务出庭作证。但在本案中,事发后李某第一时间采取救助措施并将赖某送去就医治疗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扶危济困的公民良好道德风尚。事后李某未能出庭作证虽确有不妥,但也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

而赖某受助后反而起诉李某要赔偿的行为,显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提倡的善良风俗相违背。若其请求被支持,不仅将导致“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不良社会效应,更会动摇公众对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徐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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