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公布两起人员、财物因大风受伤受损案件,以案说法明确各方责任。
卫星锅坠落砸车,物业担责吗?
一天晚上,周先生下班回家,把车停放在小区楼下停车位上。第二天早上,周先生发现车辆被坠落的卫星锅砸损。
周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对放置在楼顶的卫星锅负有管理责任和义务。于是,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
物业公司辩称,当日出现极端大风天气,物品坠落无法事先预料,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承担责任。其次,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只有进入顶层业主家中通过阁楼才能到达,日常管理巡查无法进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卫星锅放置在楼顶公共区域,物业公司进入楼顶的方式不能改变楼顶公共区域的性质,应对公共区域内的搁置物负有管理责任。
此外,无证据证明当日的大风天气已达到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程度,且物业公司在得知将出现大风天气时更应该谨慎履行巡查义务,对于楼顶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并处理。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周先生车辆修理费3060元。
法官提醒,若极端天气强度未超过气象预警范围、未超出正常预见范围,采取合理措施即可避免损失或防止损失扩大的,则不能以“天灾”为由免责。
风吹树倒砸房屋,树主人该赔偿吗?
刘女士院子里的杨树被大风刮倒后,砸向邻居王先生家。事后,王先生起诉要求刘女士赔偿房屋修复损失3.5万元。
刘女士辩称,杨树早在王先生建造房屋前存在。而且,当天刮起大风,属于自然灾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先生房屋北墙后的树为刘女士所有,树木歪倒造成王先生房屋受损,刘女士应承担赔偿责任。案发当日虽刮起大风,但已有气象预警提示,刘女士怠于采取措施防止树木倾倒,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判决刘女士给付王先生房屋损坏修复费用3500元。
法官提醒,栽种人对树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管护责任。在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来临之前,要提前检查根系情况,发现松动立即加固,防止树木给邻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