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拂面,万物生辉。阳春四月,北京市迎来第5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自2020年6月1日《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相关部门在每年的四月份通过科普宣教、执法联动等形式,持续提升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命哲思 传承千年
“谁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唐代诗人白居易的《鸟》,以质朴的语言道出古人对生命的敬畏。诗中“子望母归”的深情,与古人“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的谚语遥相呼应,体现了中华文明“仁民爱物”的传统智慧。农历三月正值阳春,古人通过观察自然规律,自发形成“不掏鸟窝、不撒渔网”的朴素保护理念,与当今的“全域全年禁猎”“禁渔期制度”一脉相承,诠释着跨越千年的生态伦理。
禁渔护源 守护水域生态链
每年的4月1日起,北京41处水库湖泊同步启动禁渔期、全面禁止捕捞作业,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40处水域,持续至9月24日;官厅水库北京界内,持续至8月15日。湖库禁渔期制度与北京179条河流及密云水库内湖全年禁渔措施共同构成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网络。禁渔期内,禁止除钓具(不包括河湖延绳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在此,提醒公众,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将被给予罚款、没收渔具等行政处罚;在禁渔区、禁渔期内电、毒、炸鱼或者使用地笼等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禁渔区、禁渔期分布示意图
共筑家园 生态之美触手可及
常言道:“草木方长不折,虫兽启蛰不杀,天心唯仁。”正值春天万物生息的季节,在植物刚刚生长时不要去折断它们,在蕴育生命的时节不要酷捕乱杀小动物,这不仅仅是爱护生命,更是在培养我们的仁厚之心。让我们在享受春日美景的同时,关注、爱护身边的野生动物朋友们,给它们一段充分休养生息的时间,它们才能永续地活跃在我们身边,为我们带来野趣、美的享受和情感上的满足,还我们一个和谐美好的生态家园。(供稿:北京市农业农村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