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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总部政策突出“北京服务”

2025-06-20 06:45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新版总部政策突出“北京服务”

昨天(19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新版总部政策——《北京市推动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版总部政策突出“北京服务”金字招牌,集成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拓展“两区”建设成果,持续提振总部企业在京发展信心,打造总部企业发展新高地。

新版总部政策将总部企业分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总部、贸易型总部、文化型总部、科创型总部、行业示范总部六类。总部企业认定分为两类: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总部由市商务局负责认定;贸易型总部、文化型总部、科创型总部和行业示范总部企业四类总部企业由市商务局提出名单,经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联席会议确认。

记者注意到,八项便利化措施是新版总部政策的核心关键内容。人员服务方面,本市在人才引进、住房保障等方面为总部企业提供高效、便利服务,支持总部企业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外籍创新创业人才,及其配偶和子女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对总部企业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科研辅助人员、来京进行商务访问的总部企业境外分支机构外籍员工等提供签证便利,并优化总部企业外籍员工来京体检服务。

新版总部政策还为企业提供研发创新便利,支持相关总部企业申请将进口研发用物品纳入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提升进口便利度;支持总部企业用好本市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承担政府科研项目,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建立专业领域技术创新联合体。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总部企业利用专利预审、优先审查推荐等快速审查通道加快专利授权进程。

本市将为总部企业提供资金流动便利,进一步便利总部企业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支持相关总部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按照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比例,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

总部企业的数据要素流通也将更便利。总部企业享数据出境“绿色通道”服务,在实施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基础上,支持自贸试验区外总部企业纳入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一企一策”应用试点范围,促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流动。同时,支持总部企业通过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机制,实现集团内个人信息跨境传输,推动“一次认证、多次使用”。

责任编辑:张思宇(QX0007)作者: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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