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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住小区类历史建筑修缮导则发布

2025-07-01 07:00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修旧如故 安全宜居 居住小区类历史建筑修缮导则发布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居住小区类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试行)》,为全市居住小区类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提供了详细的技术规范。该导则旨在破解“保什么”“怎么修”的核心难题,实现历史风貌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双赢”。

目前本市已公布的1056栋(座)历史建筑分为合院式、居住小区类、近现代公共建筑类等五类,其中,居住小区类历史建筑有275栋。这些建筑承载着市民的记忆和独特的社区风貌,例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的大菊胡同36号院,体现了北京旧城传统四合院特征,2020年被列入北京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是反映北京历史城区风貌的重要遗存。

导则明确提出,修缮工作必须坚持“修旧如故,安全宜居”的核心原则,在保护历史风貌的同时保障居民生活品质与建筑安全。修缮工程将重点保护门头、雕花、特色饰面等“有价值部位”,要求制作1比1样板,比对确认后方可施工,并必须使用同质或类似材料,最大程度保留原有工艺、形制和风貌。

在确保建筑安全方面,要求修缮前必须进行详尽的查勘测绘和结构安全鉴定,科学处理地基沉降等隐患。同时允许适度更新设施设备,新增管线需隐蔽处理,改善居民厨卫、采暖等基本生活条件。

导则构建了一套覆盖修缮全流程的精细化质量管理体系。修缮前需对建筑进行深度“体检”,施工中拆除的构件需编号存放,复建时严格遵循“原位归安”原则。鼓励采用三维扫描、动态监测等数字化技术记录建筑信息,建立数字档案,验收时需通过院落环境、主体结构安全、有价值部位保护、节能性能等9大类16项详细验收要点。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袁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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