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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公众参与“猎狼行动”:公共场所遇偷拍勇敢报警

2025-08-19 07:21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公共场所遇偷拍勇敢报警

夏季,公众对地铁等公共场所偷拍、猥亵等行为的关注度持续上升。警方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的“猎狼行动”也在持续开展。办理多起涉治安处罚案件的北京商润律师事务所律师田亚红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建议:完全不用犹豫,勇敢报警才是真正对违法行为说“不”,公安机关会查实情况。

田律师表示,猥亵是公安机关的重点打击行为,警方接警后会调取监控,结合出站信息迅速锁定目标,“通常当天报警,第二天就能抓到嫌疑人;有时嫌疑人还没出站就被控制了。”一经查实,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者一般会被处以5日至10日行政拘留。如果遇到偷拍身体隐私部位的行为,同样也不需要犹豫,第一时间报警。

田律师介绍,即使没有当场证据,警方也可以通过视频监控、嫌疑人手机取证、行为轨迹分析等多种方式调查取证。“警方会排除合理怀疑,如果对方是惯犯,往往逃不过调查。”

不过,田律师坦言,也确实存在个别“乌龙”事件,但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证据链。“如果确实没做,如实说明、坚决否认即可。”田律师曾处理过一起外地案件,一名乘客因身体不适、捂着肚子,不小心碰到了邻座,被误认为猥亵。对方报警后,警方调查还原真相,及时化解误会。

责任编辑:张思宇(QX0007)作者:徐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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