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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经营旅馆 不实名登记出租房屋 1100余名不负责任房东被罚

2025-10-20 04:53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擅自经营旅馆 不实名登记出租房屋 1100余名不负责任房东被罚

9月以来,北京警方持续加大对出租房屋的隐患排查、违法查处和联合执法力度。据市公安局近日通报,截至目前已会同行政部门排查清理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1.6万余处,处罚出租房屋存在治安隐患的责任房东1100余人,关停处罚违反规定出租短租住房270余起,打击取缔利用出租房屋擅自经营旅馆170余处。1400余名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获得奖励。

据介绍,在对出租房屋开展违法整治过程中,警方重点查处不落实房屋租赁实名制登记、不履行房屋治安管理责任、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出租房屋治安违法行为。

其中,西城分局阜外大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叶某将小区内一处其承租的出租房屋改造为旅馆对外经营。警方依法对叶某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取缔违法经营场所。

顺义分局南彩派出所民警发现,南彩村某出租房屋内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该房屋出租期间,出租人田某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未履行房屋管理责任,致使房屋成为违法犯罪活动场所。警方依法对田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在整治出租房屋违法问题的过程中,群众积极举报,为警方提供了不少有效线索。朝阳分局劲松派出所先后根据辖区内两名群众的举报,在出租房屋内查获违法犯罪人员。截至目前,警方已向1400余名举报有效线索的热心群众给予了奖励。

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张鸿绪表示,违法出租现象屡禁不止,有的为贪利“违法群租”,将房屋隔成多个小间密集出租,电线乱拉、消防设施缺失,一旦发生火灾,逃生通道被堵,后果不堪设想;有的违规“日租”,租客流动频繁,身份未经严格核验,给社区治安埋下隐患,甚至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违法出租行为,不仅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侵害邻里权益,而且严重扰乱社区秩序。因此,对于违法出租行为,相关责任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会受到罚款、责令限期改正、拘留等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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