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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一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拟表彰作品的公示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确保第十一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公平、公正,现将本届拟表彰作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作品有异议,请向第十一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公章。联系邮箱:whc@bjxcb.gov.cn

附件:第十一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拟表彰作品名单

第十一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陈丽艳(QX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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