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5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只要2025年当年存在1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正常缴费记录,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养老保险为正常缴费或暂停缴费状态的参保人,从2026年4月1日起,可通过多种渠道查询获取《2025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
自4月1日起,参保人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及App、“京通”小程序、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合作银行网点自助机或手机银行网上App等多种途径查询、打印2025年度社保对账单。
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需核对2025年度个人缴费情况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如有异议且经所在单位确认,可在2026年10月31日前,由用人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等部门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补缴。
如参保人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需在3月31日前提出申请。参保人在2026年3月31日前将获取方式选为电子邮件的,在5月1日后可以通过已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并打印2025年度对账单;如果参保人将获取方式选为邮寄,5月底前可陆续收到纸质对账单。
3月16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5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只要2025年当年存在1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正常缴费记录,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养老保险为正常缴费或暂停缴费状态的参保人,从2026年4月1日起,可通过多种渠道查询获取《2025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
自4月1日起,参保人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及App、“京通”小程序、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合作银行网点自助机或手机银行网上App等多种途径查询、打印2025年度社保对账单。
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需核对2025年度个人缴费情况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如有异议且经所在单位确认,可在2026年10月31日前,由用人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等部门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补缴。
如参保人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需在3月31日前提出申请。参保人在2026年3月31日前将获取方式选为电子邮件的,在5月1日后可以通过已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并打印2025年度对账单;如果参保人将获取方式选为邮寄,5月底前可陆续收到纸质对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