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一流“北京服务”工作要求,近日,北京市司法局发布《北京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简称《若干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若干措施》共分四个部分,围绕制度供给、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法治氛围推出20项举措。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对全市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据悉,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10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指定渠道提出意见建议。
关注1:制度供给
建立京津冀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核制度
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对新兴领域的发展至关重要。《若干措施》指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供给。推进民营经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测绘地理信息等地方立法,加强新兴领域立法前瞻性研究与储备。聚焦市场需求和经营主体期盼,及时将成熟改革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深化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听取企业群众对政府立法的意见建议。
《若干措施》还强调了要强化京津冀协同法治保障。建立京津冀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核制度,规范京津冀三地县级以上政府作出的框架协议、备忘录等政府承诺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维护政府公信力和公共利益。
关注2:行政执法
坚决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若干措施》提出,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对全市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全面落实“综合查一次”、“扫码检查”、非现场监管改革成果,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推进柔性执法,对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不罚或者免罚。
关注3:法律服务
加快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
《若干措施》指出,优化便捷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供给。贯彻落实国务院《商事调解条例》,支持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同时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拓展数据要素、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布局,指导全市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开展特色服务。
在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方面,《若干措施》指出,要加快完善涉外法治工作布局,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为企业提供优质涉外法律服务。高水平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加快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打造国际商事调解高地。吸引更多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落地北京,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新高地。
《若干措施》还特别强调了强化科技赋能。持续推进“智慧法治”建设,加强人工智能在司法行政领域的研发和应用。
关注4:法治氛围
重点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增强经营主体法治获得感。《若干措施》要求,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一流“北京服务”工作要求,近日,北京市司法局发布《北京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简称《若干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若干措施》共分四个部分,围绕制度供给、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法治氛围推出20项举措。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对全市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据悉,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10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指定渠道提出意见建议。
关注1:制度供给
建立京津冀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核制度
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对新兴领域的发展至关重要。《若干措施》指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供给。推进民营经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测绘地理信息等地方立法,加强新兴领域立法前瞻性研究与储备。聚焦市场需求和经营主体期盼,及时将成熟改革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深化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听取企业群众对政府立法的意见建议。
《若干措施》还强调了要强化京津冀协同法治保障。建立京津冀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核制度,规范京津冀三地县级以上政府作出的框架协议、备忘录等政府承诺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维护政府公信力和公共利益。
关注2:行政执法
坚决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若干措施》提出,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对全市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全面落实“综合查一次”、“扫码检查”、非现场监管改革成果,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推进柔性执法,对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不罚或者免罚。
关注3:法律服务
加快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
《若干措施》指出,优化便捷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供给。贯彻落实国务院《商事调解条例》,支持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同时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拓展数据要素、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布局,指导全市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开展特色服务。
在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方面,《若干措施》指出,要加快完善涉外法治工作布局,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为企业提供优质涉外法律服务。高水平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加快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打造国际商事调解高地。吸引更多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落地北京,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新高地。
《若干措施》还特别强调了强化科技赋能。持续推进“智慧法治”建设,加强人工智能在司法行政领域的研发和应用。
关注4:法治氛围
重点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增强经营主体法治获得感。《若干措施》要求,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