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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建中药制剂“调剂库”

2026-05-08 07:34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评估机制征求意见 本市将建中药制剂“调剂库”

市中医局联合市药监局、市医保局共同制定《北京市临床急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评估机制》,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本市将建立临床急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品种库,入库品种可在本市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市民可于本月12日前向市中医局反馈意见。

临床急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是指在特定临床情况下,市场上没有供应或现有药品无法满足患者治疗需求时,具有特定作用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征求意见稿明确,本市将建立临床急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品种库,市中医局负责组织遴选确定临床急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品种,并对其实行出入库动态管理,定期向市药监局推荐适宜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纳入品种库管理的中药制剂应当在临床使用5年以上,且疗效确切、安全稳定、特色明显、质量可控、临床使用量大、无严重不良反应。

临床急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品种入库标准包括:用于防治严重危及生命疾病,尚无有效治疗或预防手段的上市药品,或与上市药品比较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用于防治严重影响生存质量、病情顽固且常规治疗效果差的疾病的;用于防治儿童、老年、妇女、精神疾病,与上市药品比较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用于省部级以上科研合作或制剂向新药转化,且临床需求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量大,年使用超过3000人次,且与国内同病种治疗上市药品比较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在发生灾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临床急需情况,而市场没有同类品种供应的。满足其中任一条件者可纳入品种库,经市药监局批准在本市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责任编辑:黄铎作者:孙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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