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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防治病毒性肝炎五年行动计划发布

2026-07-28 13:17 新京报

来源标题:北京市防治病毒性肝炎五年行动计划发布

据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消息,《北京市防治病毒性肝炎行动计划(2026—2030年)》发布。根据计划,到2030年,北京市儿童甲肝、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不低于95%,新生儿乙肝疫苗首剂及时接种率不低于90%,乙肝母婴传播率不高于1%,急性乙肝发病率不高于1/10万,慢性乙肝患者诊断率不低于80%。

计划提出,强化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措施,不断提升及时接种率。要持续做好适龄儿童甲肝、乙肝疫苗全程免疫和初一年级学生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常态化开展儿童甲肝、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巩固甲肝、乙肝疫苗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率。

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为所有孕产妇尽早提供乙肝检测,为符合治疗条件的乙肝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抗病毒治疗。在6小时内,尽早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婴儿接种乙肝疫苗、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按要求做好定期随访工作,及时评估预防乙肝母婴传播效果,同步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保持消除母婴传播水平。

按照知情自愿原则,医疗机构为就诊者,尤其是肝脏生化检测不明原因异常者,提供多种病原检测服务。为阳性者提供必要的抗病毒治疗,不具备条件的应及时转诊。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病毒性肝炎检测能力建设;鼓励开展病毒性肝炎检测的实验室参加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量评价,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互认检测结果。

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支持患者凭借医疗机构开具的院外调配处方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乙肝、丙肝抗病毒治疗药品,并按医保规定结算。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医疗机构重点科室多病原检测的政策保障,推动“多病共检”策略实施。民政、财政、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要按规定统筹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保障生活困难患者持续接受抗病毒治疗,切实减轻治疗负担。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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