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高菲等十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东政发〔2015〕3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2015年9月21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高菲等十五名同志的任免职事项通知如下:
任命高菲为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局副局长;
任命董凌霄为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北京市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黄红莉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松青为北京市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建国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佟种钧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毛向春为北京市王府井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商业发展部部长(副处职)(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跃为北京市东城区对外联络服务办公室调研员;
免去曾珊的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丁文理的北京市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永强的北京市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冯全的北京市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田剑华的北京市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孔彬的北京市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红宇的北京市东城区审计局副调研员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张长有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