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恒甫败诉拒向北大道歉将被强执

2015-12-25 04:36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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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大学教授邹恒甫因在新浪微博上发表关于北京大学、梦桃源餐厅的不实言论而被北京大学以侵犯名誉权起诉一案,经海淀法院,北京市一中院审理,邹恒甫被判决删除两篇涉诉微博,并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北京大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北京晨报记者12月24日从海淀法院获悉,终审宣判后因邹恒甫不履行判决,法院决定将于近日依法强制执行。

回放:微博“放炮”引官司

2012年8月21日上午9点19分,邹恒甫在其新浪微博上发表:“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同一天的21点22分,邹恒甫又在微博上发表:“这种院长主任教授通过总在梦桃源直隶大膳鲂吃喝跟漂亮女服务员发展淫荡关系。至于在外面歌厅舞厅娱乐桑拿会所吃喝嫖娼的院长主任教授就更多了。”

上述言论一经发出,短时间内被网友大量转发。之后,北京大学方面连发多条声明,称北京大学并无邹恒甫所说的事情,并已就此事提起诉讼,将追究邹恒甫的法律责任。

判决:两级裁决均败诉

2012年9月,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将邹恒甫诉至法院。海淀法院审理后,于2014年8月20日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邹恒甫停止侵权,删除涉诉的十余条微博,并连续7天在其个人实名微博上向北京大学和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发表致歉声明。一审宣判后,邹恒甫不服提出上诉。2014年12月23日,市一中院驳回邹恒甫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

据了解,在判决书生效后,邹恒甫并未在判决制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因此北京大学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邹恒甫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明确表示不履行判决书。近日,海淀法院将依法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由法院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邹恒甫负担。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黄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