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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及物业可自定烟花禁放区域

2016-01-07 03:32

来源标题:街道及物业可自定禁放区域

猴年春节,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域扩大至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和居民小区,而且街道、物业和单位等可自行划定禁放区域。对于售卖烟花爆竹的摊主来说,零售网点与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的距离必须在100米以上。

本市新修订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已于1月5日开始实施。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安全条件将要经过更加严格的审查。其中,摊点的防火防爆是重中之重。根据本市近年来监管的实际情况,新《规范》明确,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且周边防火间距大于12米的销售点,限制存放量从原来的500箱减少至400箱;网点内部销售、储存两区之间应有不燃烧材料制成的硬质隔断,隔断上方应设置到顶,不留空隙。为提升视频监控监视可靠性,新《规范》还增加了监视区域应覆盖全部产品及出入口的内容,要求网点内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安装高度不应低于产品码垛高度。网点内视频监控宜选用低照度摄像机,不宜采用红外灯光源。

与原来的版本相比,新《规范》还专门增加一项要求:零售网点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100米。

另据了解,猴年春节本市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域在往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明确将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也列入禁放点。各区街道、乡镇、社区,以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特别是东城、西城、海淀、丰台等区,建议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重点将老旧平房区域划定为禁放区域,同时应组织人员落实看护责任。

据了解,近五年来北京市在烟花爆竹销售环节未出现重特大事故,仅2013年发生过一起燃烧事故,是由于有源设备的引入及管线布设不规范造成的。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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