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执行人拿到了供暖费和节日补贴。摄/记者 曹博远
千龙—法治联合报道 为保障申请人春节前拿到执行款,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今天(1月26日)上午,东城法院为120余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案款,吴某等人从现场领到被执行人三辰商贸公司交纳的供暖费、经济补贴等48万元。
据介绍,自2015年12月1日最高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以来”,东城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为227万元。同时,采取执行威慑惩戒手段,拘留5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人次。
上午9时许,东城法院执行庭现场分成四个发放组井然有序地发放案款,120余位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今天集中领取了供暖费、退休补贴、节日补贴等总计48万元执行款。
在现场, 120余位老职工个个脸上挂笑,他们拿着身份证和判决书排队进行登记。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领到了600元结案款,她高兴地告诉记者,“领到的钱虽然不多,但真心感谢法院,没有他们的努力,这些钱就很难拿到了,我一会儿就去买年货,这下能开开心心过年了!”
该案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群体诉讼案件,北京三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进行股权改制时,向全体在职与退休人员作出承诺,承诺企业离退休人员现有补贴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供暖费报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完成改制后,公司却以经营困难、资不抵债为由拒绝向老员工支付供暖费、退休补贴、节日补贴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的正常福利待遇受法律保护;改制承诺书是三辰商贸完成改制的部分对价,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单方变更。据此,法院判决三辰商贸给付120余名老员工工作期间福利、供暖费等共计48万元。三辰商贸未履行判决,老职工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三辰商贸始终表示无财产可供执行,承办法官通过办案系统和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无存款、无车辆,但却有三十余处房产,包括商业用房。
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先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商业用房,但查询发现商业用房已租赁给第三人使用。承办法官变通执行方式,向第三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并提取了相应数额的房租作为执行标的。被执行人迫于压力,最终主动向法院交纳了剩余案款。
执行手段 街道张贴失信布告
上午,法院通报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成果。
据东城法院执行局局长田国庆介绍,自2015年12月1日市高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以来”,截至目前,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00余件,拘传1人次、拘留5人次、罚款1万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人次,执行到位金额为227万元。
法院还借助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力量,在被执行人住所地街道张贴失信布告,利用社区舆论压力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此外,法院还广泛联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宝及余额宝等网络资金平台,深度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高执结到位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