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的李老太(化名)因遭受家庭暴力,将丈夫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昨天(3月1日)下午,房山法院河北法庭做出裁定,同意李老太的申请,禁止赵某对李老太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赵某骚扰、跟踪、接触李老太。据悉,这是《反家暴实施法》实施后,本市法院颁布的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昨天下午的开庭安排在原被告所在村的村委会,原被告均出庭,村委会代表和派出所的两名民警列席庭审。
据审理此案的韩玉法官介绍,李老太昨日向房山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书,并提供了病历、公安报警记录等证据。
法院采信了原告的证据,认定李老太遭受家庭暴力。故法院做出如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赵某对申请人李老太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赵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李老太。
该裁定有效期限3个月;立即生效。
宣读完毕之后,法官问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原告表示听清楚了,但被告赵某表示认可此裁定,但有一点不明白。
他认为,原告也对自己实施了暴力,是属于杀人未遂。他举例称,“有次她正在擀面,我在后面摸了她一下,她就用擀面杖把我头打了,我没办法才还手的。”
赵某表示以上陈述没有证据证实,同时,他表示不同意离婚。
“我坚决要求离婚!”李老太一边哭,一边坚决地说。
庭后采访
面对亲戚劝和 李老太态度微妙
在庭后,面对众多媒体的采访,李老太情绪崩溃大哭,其丈夫则情绪平静。在其看来,自己只打过妻子两次,而且是有原因的。
“她不守妇道,早上起来先去干活,不做早饭,上午十点多才回来做饭”,赵某说,两人发生矛盾还和女儿在中间挑拨有关。
就在此时,一名自称女方亲戚的男子来到现场,对着李老太大声喊道:“你可要想好,离婚可是一辈子的事,你俩离婚了孩子怎么办啊,我做中间人,让他做个保证,你俩还是考虑考虑”。在另一名亲戚的劝说下,被告扑通一声跪在了李老太面前。“我当着大家的面保证以后绝不打你了。”
见此情景,李老太欲言又止,她试图和丈夫说两句话,但其律师多次婉言相劝。
众人推搡中,李老太走出了法庭,记者追上前问道:“您现在还是坚定地要和丈夫离婚吗?”
李老太沉默了一会儿,“我不知道,别问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