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马彩云被北京市高级法院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追授“北京市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后,昨天(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决定,为马彩云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
马彩云同志生前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人民法庭审判员,2016年2月26日晚,为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马彩云同志勇斗持枪行凶歹徒,不幸壮烈牺牲,年仅38岁。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马彩云同志是新时期忠诚敬业、敢于担当、捍卫正义的优秀法官,是学习邹碧华同志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根据马彩云同志的先进事迹和《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为马彩云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