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毁坏公物 男子获刑9个月

2016-03-03 06:41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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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酒后毁坏公物男子获刑9个月

认为村委会没有给自己的住房做保温,今年48岁的侯某酒后持砖头砸坏了其村里价值1万余元的无线预警广播发射机。记者昨日获悉,延庆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为由,判处侯某有期徒刑9个月,赔偿1万余元,并没收了其作案工具——一块砖头。

侯某是延庆区沈家营镇一村民,其曾因犯强奸罪在1995年被延庆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此次,侯某被指控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据检方指控,2015年10月3日17时许,侯某认为其村大队没给自家的房子做保温,酒后用砖头将该村的无线预警广播发射机砸坏。经延庆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款数码遥控无线预警广播发射机价值10686元。

据了解,村委会认为该鉴定价格过低,不足以弥补损失,侯某应赔偿1.6万元,并向法庭提交了发票等证据。

庭上,侯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且自愿认罪,但只同意赔偿经鉴定认定的损失。

法院认为,侯某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鉴于侯某在案发后能主动到案,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故应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侯某有期徒刑9个月,赔偿村委会10686元,并没收了他的作案工具。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作者: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