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维密文胸不符合国标男子: 不回避知假买假

2016-03-06 15:48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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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男子诉维密文胸不符合国标

王先生购买了9件“维多利亚的秘密”牌文胸送女朋友,发现文胸标签不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他将销售者告上法院并索要三倍赔偿。日前本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王先生并不回避自己知假买假。在庭后的新闻发布会上,通州法院表示,疑似职业打假人在消费者维权案件中占比例较大。

吊牌安全类别已被淘汰

王先生说,2016年1月14日,他在北京王府井百货北京网尚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给女朋友买了一件“维多利亚的秘密”文胸,1月21日又买了8件,9件共花2070元。之后,他发现所购买的9件文胸吊牌上标注的安全类别均为GB-18401-2003,经过查询王先生得知,该安全类别已经被GB-18401-2010国标代替,并且规定了自2012年8月1日起,不符合该标准的服装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王先生认为王府井百货网上商城构成欺诈,起诉其退还货款,并3倍赔偿损失。

“我们销售的商品确实存在瑕疵,但并非故意,不存在欺诈。”被告代理人表示,他们同意更换产品,但不同意三倍赔偿。被告同时指出,王先生发现文胸有问题后继续购买,他实际上是职业打假人,是恶意消费。

对此,王先生表示,根据最高法的解释,对于知假买假的行为是保护的,而他买来文胸只是想送给自己的女朋友。

由于双方拒绝法庭调解,该案将择日宣判。

职业打假人成维权主力

休庭后,通州法院于素娟法官在消费者维权案件情况介绍新闻通报会上表示:疑似职业打假人在所有消费者维权案件中占比例较大。

如今,消费者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导致消费者维权案件不断增加。据法院统计,2015年,通州法院消费者维权案件收案65件,同比增长333.33%。

“消费者维权案件中可能存在较大比例的职业打假人。”于法官表示,职业打假人的诉讼一般会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原告诉讼频繁。表现为在较短的时间内提起多起诉讼,且频率远高于普通消费者;

二是诉讼标的物数量多,且诉讼前缺乏使用过程。一类是购买明显自身无法使用的商品;另一类是购买商品数量大,购买行为与普通消费者的正常消费方式不符。

责任编辑:何方(QN0035)  作者:吴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