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肉机伤三龄童孩子手指被截 商场被诉赔偿

2016-03-19 13:59 北京晚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绞肉机伤三龄童 商场被诉赔偿

3岁幼儿小梁的右手近日被商场的绞肉机严重毁损,惨被截指,如今小梁在父母的代理下,以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到法院,指责被告的绞肉机通电却无人看管,酿成惨祸,因而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海淀法院现已受理此案。

据小梁的父亲梁先生称,上月4日,小梁的母亲带着孩子去逛商场。母子俩在北京国宏金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处购物时,该公司的绞肉机无人看管,却仍在通电运行着,最终导致小梁的右手被绞,严重毁损。

事发后,小梁被送到北京积水潭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右手1至4指(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缺失,小指截指。

“被告作为该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3岁孩子的身体和精神上都受到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此,小梁的法定代理人现在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北京国宏金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其医疗费10000元、护理费5000元、交通费1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营养费5000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残疾赔偿金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定。

责任编辑:曹薇(QN0003)  作者:林靖 闫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