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启动司法改革 法官对案件质量将终身负责

2016-04-01 15:1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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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二中院启动司法改革 该院首批入额法官152人

法官对案件质量将终身负责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洪雪) 昨日(31日),市二中院的司法改革正式拉开帷幕,该院首批入员额法官152人。今后,法院将明确建立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错案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此外,3至4名法官+2至4名法官助理+2至4名书记员的办案模式更为引人注目。

二中院首批152名法官入额

市二中院的司法改革将先后进行首批入额法官选任、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内容。首批遴选法官控制在29.3%以内,为152名。首批入额法官坚持双向选择,突出对司法能力、办案业绩、职业操守的考核。

二中院院长鲁桂华介绍,在全面统计分析法院近五年各审判庭及审判人员的审判数据基础上,根据法官入额比例、审判工作量、案件增长趋势等不同变量,对法官员额配置等形成测算报告。

经过近一年的调研,法院制定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等25项配套制度规定。入额人员确定后,法院将采取“3至4名法官+2至4名法官助理+2至4名书记员”的配置模式,组建以法官为核心、各类人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相对固定的审判管理单元——审判组。

组长一般由副庭长担任,负责协调审判组内部的事务性工作。合议庭则是从审判组中随案、依次轮转组建的临时性审判组织,由承办法官担任案件审判长,组织指挥合议庭办理好案件。合议庭全体成员平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评议和裁判,共同对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负责,并对本人的履职行为、评议和表决意见负责。

严控领导占用法官员额

法院将配置法官员额的岗位严格限定在直接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构和岗位,不再直接行使审判权或与办案职能无关的部门,不设置法官员额。

进入员额的法官必须在审判一线办案,严格控制法院院长等入额比例,进入员额的院长、副院长、庭长按规定办理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副庭长每年办案数量不少于本部门法官的平均办案数。

另外,完善审判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制度,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理。同时,建立“能者上、不胜任者下”的法官员额退出机制。

全面推行过问案件全程留痕

二中院副院长崔杨表示,改革后,法院裁判文书原则上实行“谁办案谁签发”,合议庭成员共同审核、签署裁判文书,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或者依法应由院长签发的法律文书外,院长、副院长、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签发,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法院全面运行办案责任制、审判质量瑕疵考评、错案责任追究、过问案件全程留痕等四项机制,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行为清单”“责任清单”,逐步完善司法责任链条。同时,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错案的,依照相关规定确定责任。文/记者 洪雪

责任编辑:张佳文(QN0040)